全球热门:地方清理财政暂付款将起到积极作用
特约评论员 谷喻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期,全国一些省市发文要求加强财政暂付款的清理。有的地方公开了财政历史借款清单,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完成财政暂付款的清理,有的地方前期已经采取相应方式对债权进行了“催收”。财政系统清理财政暂付款相当于政府清理应收账款,因而引起了市场关注,似乎是地方财政局公开催债。实际上,清理财政暂付款是财政系统的常规性工作,也是很正常的基础性工作,跟当地财政是否困难关系不大,更与地方债务没有太大关系。一方面,这部分资金总体规模并不大,占财政收支的比例很小;另一方面,很多城市要求加强财政暂付款清理,但是这些城市的财政资金较为充裕,不存在严重的财政收支和政府性债务压力。
首先,清理财政暂付款是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,将起到消化存量的作用。
财政暂付款通常是地方政府借出的款项,一般为按照对外借款管理相关规定借给预算单位临时急需,并需按期收回的款项。从借款主体来看,主要是各地的国有企业,以及学校、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,还有少量借款主体是基层行政部门。从资金用途来看,所借出的款项既有用于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、重大市政设施项目、垫付土地收储成本、补缴工程欠税等经济建设方面的,也有用于应对突发事件、行政事业单位支出、解决劳资矛盾、重点工作临时周转等方面的。财政暂付款能够为当地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解决痛点和难点问题,在特殊情况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正常情况下,当经济环境改善、借款单位经营运作恢复之后,财政暂付款能够及时偿还。
然而,有时候借款单位经营不善甚至破产,涉及拆迁借款的出现账务交接不全等,可能导致借出款项难以顺利偿还。在一些地方,有的账务常年积累、越积越大,甚至超过十多年都难以解决,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。近期全国多地全面梳理存量暂付款,针对财政暂付款构成复杂、情况特殊、时间跨度久等特征,采取认真核查、逐笔梳理、仔细分析等办法,摸清了财政暂付款“家底”。根据不同的借款状况,分类采取相应的清理回收措施。对于能够追回的欠款,按照借款协议、还款约定清收;对于有还款能力但清收无果的,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合法合规方式坚决予以追回;对于经核实确无法收回的暂付款,可以依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。
其次,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,切实增强预算约束性,将起到严控增量的作用。
由于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、不规范,部分财政暂付款产生的时候,或者未按程序转列支出,或者缺乏责任主体,导致不少历史性挂账成为了呆账、坏账。在全国各地进行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,不少单位都有财政借款行为,财政借款呈现账龄长、规模大、用途复杂等特征。由此可见,以前很多地方的财政暂付款管理不到位,缺乏预算约束性。如果仅仅清理了历史遗留问题,而不加强制度性建设和规范化管理,将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。
因此,可以看到各地出台的文件均要求在清理存量的同时,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严控财政暂付款不合理的增量扩展。多地政府在通知中要求,要健全财政暂付款严格审批、统计报告和考核通报制度,实现财政暂付款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,消除财政运行风险。有的地方明确要求,要严格预算刚性,有预算才支出,无预算、超预算则不支出。还需要建立暂付款清理台账,分类管理财政暂付款,并严格制定借款收回或消化计划。还有的地方将清单责任化、责任具体化,逐项将暂付款责任明确到部门、科室甚至个人。
再次,规范基层财政制度建设,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,将起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。
过去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,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,高增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管理较为粗放的状况。随着经济从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,当前和今后的大多数时期,财政收入增速的放缓成为必然,财政紧平衡状态将成为常态。那么,就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,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,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,促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。
我国经济体量大,财政收入规模比较大,财政资源管理效率提升的空间也就比较大。虽然财政暂付款占我国财政收支的比重较小,但是可以以此作为规范基层财政制度建设的重要着力点。建立财政暂付款统计、监测、通报制度,严格落实报批程序,促进基层财政体制机制的建设完善,将起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、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监管、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的积极作用。